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论警犬的武力性质——以人民警察使用警犬扑咬技术为视角

论警犬的武力性质——以人民警察使用警犬扑咬技术为视角

         

摘要

警犬扑咬技术在搜捕或抓捕犯罪嫌疑人及各项查缉行动中可以发挥震慑、控制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但是,因人民警察使用警犬扑咬技术时警犬的武力性质并未澄清,由此导致现实中人民警察难以有效使用这一技术。厘清警犬的装备属性,不仅可以为人民警察使用警犬扑咬技术提供理论支撑,还可以有效保护人民警察免受执法诉讼之累,为警察使用警犬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依据。诉讼语境下,警犬扑咬技术不具有致命性,因此警犬不是武器,而是警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