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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精神”:培育当代民族精神的核心理论维度

         

摘要

现代教育的最终使命和核心任务在于塑造和培育民族精神。任何民族的民族精神,实质上是该民族之“公共性”文化精神的理论表达,以及对共同的价值理想、信念的理解和不懈追求。现代“公民社会”需要具备现代性社会精神气质与人格特质的人,国民教育尤其是民族精神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化的“公众教育”,是指全社会都参与到新的理性与人文精神的学习、传播、创新和实践中来。培育民族精神中的“公共精神”品质的关键,是发育中国的“公民社会”,培养民众的“公民意识”。一个国家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可以折射出这一民族和国家文明的面貌;反之,从一个民族国家的文明中也可以看到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的投影。突出民族精神中“公共精神”信念的教育,既是在国际社会中树立中华民族的“国家形象”的长远之策,又是构建一种涵摄“公共性”文化精神与价值理念追求于其中的、富于鲜明时代特色的开放的民族精神新生形态之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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