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哈特的'授权规则'及其本体意义--兼评中国学者对'授权规则'的误读

哈特的'授权规则'及其本体意义--兼评中国学者对'授权规则'的误读

         

摘要

奥斯丁的"命令论"的根本问题,在于没有给规则应有的地位.哈特将规则引进法律本体之中,认为只有义务规则的社会,其规则体系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而这些缺陷的克服必须依赖于义务规则之外的授权规则.由于授权规则的引入,不仅可以有效地克服单纯义务规则导致的诸多缺陷,更重要的价值还在于通过授权规则与义务规则的结合,建构了一种新的法律本体论,即法律是义务规则与授权规则相结合的"规则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