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下职务犯罪侦查之因应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下职务犯罪侦查之因应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职务犯罪侦查带来的影响主要有:冲击了“以获取口供为中心”的侦查任务论,取代了“以侦查笔录为中心”的庭审质证论,弱化了“以侦查结论为中心”的判决结果论.在当前高压反腐和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应从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调整和完善、构建“平衡+协作”的新型侦辩关系、尝试建立职务犯罪侦辩交易制度这三个方面有所作为,既保证职务犯罪侦查规范高效地进行,更要实现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有效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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