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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1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摘要

(2023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等1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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