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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患者临床护理路径的实施

         

摘要

低视力一词出现于60年代,1992年WHO将低视力的标准及定义规范为:一个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的屈光矫正后仍有功能性损害,其视力〈6/18(0.3)到光感,或视野半径〈10°,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实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随着眼科治疗的进展,很多致盲性眼病如白内障、角膜病等大部分已经可以医治,但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以及很多遗传性视网膜疾病如视网膜色素变性等仍没有有效的方法。而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发展,一些导致视功能损害的疾病,如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青光眼等疾病的发病率日益增高。据调查,在美国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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