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吉林财税》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

         

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市、州、县(市)财政局、计委、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国发明电(95)6号《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和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94)财办字第24号《关于财政部收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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