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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高校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管理意见的通知

         

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校内计算机机房、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等互联网上网场所的管理,积极营造校园“绿色网络环境”,拓展“绿色网络空间”,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4]17号),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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