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中医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农村中医药工作目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农村中医药工作目标

         

摘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指导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提出,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协调机制,中医药事业费要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并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县卫生局要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干部,建立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制定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引导参合农村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