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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体罚学生的野蛮行为

         

摘要

<正> 武进县文教科毛中权、郑陆桥小学徐仲照来信:我县有两个严重体罚学生的教师受到了应得的处分。一、罗市湾小学三年级级任教师史秉彝(解放前系国民党区分部执行委员)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常采取各种各样方法体罚学生。在一九五四年上学期的半年中,该校三年级学生四九人中被严重体罚的即有四十一人。他经常使用鸡毛帚、小竹杆、破台板等向学生浑身上下乱抽乱打,还用摘眼皮、拉耳朵、抓头发、用手指背拷头皮、打巴掌等粗暴手段来维持班级纪律,借此来建立自己的“威信”。如陈裕根同学一共被打了三十多次,身上好几处被打得肿起来。刘连生同学一次被打了三个耳光,还被揪住头发拉东到西,嘴巴被打得通红。另外一同学耳朵都被他打聋了,变成了残疾。二、白洋桥小学校长杨文(?)经常用粗暴野蛮的手段体罚儿童,虽经领导上屡次教育,并不悔改。去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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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教育》 |1955年第2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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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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