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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金钱腐蚀的“权力”——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职务犯罪案剖析

         

摘要

<正>2006年9月18日,备受关注的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有了终审结果。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陈兆丰2002年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前,先后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2004年7月26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犯罪对陈兆丰立案侦查,同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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