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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鼓励民资进入垄断行业

         

摘要

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36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这是“非公36条”出台5年之后,对民营资本放开投资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式政策。“新36条”第一次明确地把鼓励和引导民资进人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写入了文件,允许民资兴办金融机构,同时还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石油、电信、核电、铁路等垄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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