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江淮法治 >别把依法查封的“封条”不当一回事儿

别把依法查封的“封条”不当一回事儿

     

摘要

10月1日,消防大队在对格雷登酒店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多项消防设施故障,不具备防灭火功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依法对其实施临时查封,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然而10月3日,该酒店员工王某某在明知酒店被消防大队依法临时查封后,仍擅自将消防大队粘贴在酒店控制室电源箱上的封条拆开,并将电源开关合上后让酒店继续通电营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