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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率先将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

         

摘要

9月29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值得关注的是,该省在全国首次将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并将在全国率先实行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这也是该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重大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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