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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积分评价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浙江省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积分评价,变代表管理"软要求"为"硬任务",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对表对标,由代表个人进行自评。对照代表履职管理评价内容,结合档案中的履职登记情况,填写《县人大代表履职积分表》进行自评打分。三方联评,对代表履职情况赋分。实施小组评价、工委审核、会议定评为主要内容的"三方联评"机制,并确定评级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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