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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cqvip:保障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保障了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明确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并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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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淮法治》 |2021年第23期|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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