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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合同诈骗获刑

     

摘要

不久前,萧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连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09年9月1日,连某某母亲乔某与刘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萧县某处一套房屋。2015年1月30日,乔某将该套房屋以人民币1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马某某,马某某在支付全部购房款后换锁将该房闲置。

著录项

  • 来源
    《江淮法治》|2020年第6期|45|共1页
  • 作者

    周东艳;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21: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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