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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选民不能“重官轻民”

     

摘要

近日,笔者参加了几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会议,在评议中,不少选民指出,有的代表在联系选民工作中存在“重官轻民”现象,即联系选民中的领导干部和单位、村组负责人多,联系普通选民少。如有的代表在人代前走访和征求意见时,把精力过多地用在领导干部和单位负责人身上,联系普通选民的时间较少,从而对最基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得不够全面和准确。人大代表要深入基层广泛联系选民,是《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前提和保障。联系选民过多地局限在领导干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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