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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

         

摘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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