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在银行托收业务中,有关银行与委托人之间往往由于义务和责任上解释的分歧和各银行业务做法的差异而引起纠纷。为了调和各有关方面的矛盾,尽量减少纠纷,国际商会曾于1958年草拟一份〈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the Collection ofCommercial Paper)(即~#192小册子),提供各银行试用,企图以民间团体的身份,逐步形成一套为大家遵守的“惯例”。1967年国际商会修订了该规则(即254小册子),并建议各国银行于1968年起采用。1978年国际商会吸取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对该规则又作一次修订,并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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