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知识产权 >网络信息在现有技术抗辩认定中的证据适用

网络信息在现有技术抗辩认定中的证据适用

     

摘要

专利侵权案件中现有技术抗辩的对比对象应是被控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但不应当忽视专利文件在对比过程具有的参考价值与辅助意义.网络信息在作为现有技术抗辩证据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难点,例如证据类型、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等问题.对此有必要从网络信息的证明标准、证据类型、证据来源以及收集程序方面明确网络信息在现有技术抗辨认定中的采信规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