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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确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场核查制度

         

摘要

2010年9月,东营市制定出台了《东营市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及变更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及变更登记现场核查内容、程序和监督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 一、核查内容更加具体.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需要核查:是否有稳定场所、是否有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是否有独立的财务账户、事业单位章程是否完备、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否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负债经营的情况、是否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变更登记的需要核查:是否存在负债经营的情况;上年度年检情况.同时,对变更住所的还要核查是否有新的稳定场所,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核查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继续有效,变更经费来源的核查经费来源变更证明文件,变更开办资金的核查验资证明与财务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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