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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

         

摘要

2020年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列入《目录》的动物,将按照家禽家畜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经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狗没有被列入《目录》中,就意味着其属于禁止食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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