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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决定适当调整现行财政体制 解决部分旗县财政困难

         

摘要

为保证实现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解决部分旗县的财政困难,最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同时,从1995年起对原财政包干体制进行适当调整,集中一部分财力,重点帮助困难旗县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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