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内蒙古财会》 >对企业集团内部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几点看法

对企业集团内部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几点看法

             

摘要

组建企业集团是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点,而企业集团是以一个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并以产品、技术、经济、成套契约等多种纽带,把多个企业事业单位联结在一起,具有多层次结构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多法人经济联合体,是经济上统一控制,法律上各自独立的一体化联合体。集团成员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确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原则的施行,使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从法律上与市场上确定了各自平等的地位。集团没有独立的资产,集团不是法人,也不是公司,而是一个独特的组合体。这致使财务控制在难度上显著增加,会计秩序混乱,造假现象严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和国有资产流失日益严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