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内蒙古浩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02号12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内蒙古浩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02号12月7日)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研究并履行相关程序,取消内蒙古浩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