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商服贸字2023204号)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商服贸字2023204号)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为深入推进自治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做好自治区级服务贸易平台载体培育工作,根据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关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认定和综合评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正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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