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产经评论》 >试论'法人所有权'对'法人财产权'的废止

试论'法人所有权'对'法人财产权'的废止

         

摘要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以下简称)指出:"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法人财产权"的提出,从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难题打开了思路,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但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上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困惑.对什么是"法人财产权",人们有不同的理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