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南安全与防灾》 >国务院严处晋济高速隧道燃爆事故33人已被司法机关控制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国务院严处晋济高速隧道燃爆事故33人已被司法机关控制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摘要

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并向社会全文公布。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等33人,已被司法机关控制;对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