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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是国家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重点。为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湘发[2003]3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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