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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不容忽视的问题

         

摘要

国税发[2000]16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合伙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对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我们要严防其“捏造投资者分散投资、虚增合伙人多扣费用,从而降低适用税率,少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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