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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差错追究不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摘要

近日,彭山区纪委监察委宴施机关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五种工作差错或失误追究责任,即:对领导交办事项办理不及时,影响工作进度的;重要文件材料起草、打印校对等出错的;重要文件、信息、材料上报、送发不及时的;发生失泄密、出现安全事故的;出现其他差错或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及影响大小,界定为一般差错、严重差错和事故。对工作差错情况实行每季度一通报,视差错级别及出现频次对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及分管常委、委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与年度评先选优资格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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