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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收购死猪、死狗案的处理和启示

         

摘要

@@ 1案由rn2001年12月7日下午,洛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接到洛阳市西工区沙西工商所电话,称他们接到群众举报查获了一起收购死猪、死狗的案件,需移交.洛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接受案件后,首先对查获的动物进行鉴定,发现了3头死猪、4只死狗,大的有15kg,小的有5kg左右,死猪全身暗红、无外伤,明显是病死,4只狗死因不明.接着又对当事人望某等三人进行了询问笔录,他们均系河南省永城县刘河乡李庄村农民,来洛阳收购毛皮,带回永城市场出售,现在市郊租房居住.他们称今天这些死猪、死狗是从收破烂处买来的,便宜的一块多一只,贵的30元一头(只),这七只病死动物共花了170元,打算回到住处后,把皮剥了带回老家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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