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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处罚案的查处与评析

         

摘要

1案件来源 行政相对人:河南南阳市某农贸市场肉品经营户杨某行政处罚主体:河南省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1年4月17日.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南阳市建城区履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南阳市某农贸市场杨某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猪肉、鸡、鸭等动物产品。经初步调查.执法人员认为杨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的违法事实存在.应适用违法行为一般处罚程序。经报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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