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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中追诉时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

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中追诉时效是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对违反动物卫生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有效期限.目前,在现行的动物卫生行政法律规范中没有专门规定违法行为的追究期限,因此,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超过法定的追诉期限,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一律不得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笔者根据多年来的执法实践谈谈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在执行处罚时效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供执法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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