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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可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证监会与银保监会日前联合修订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简称《托管办法》)。根据《托管办法》,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可申请基金托管资格。《托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安排,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二是适当调整基金托管人净资产准入标准;三是优化审批程序,实行“先批后筹”;四是统一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有关规定整合并入《托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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