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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管护责任 全面综合施治 推动沧州市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摘要

沧州地处“九河下梢”,境内有漳卫南运河、大清河、子牙河“三大水系”,大小河渠960条,总长度达8200多km,治理保护任务艰巨繁重。2017年以来,沧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制度体系,并立足沧州市情、水情、河情,谋划实施了多项创新性、特色性工作举措,初步构建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管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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