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北金融 >落实“以销定贷、以效定贷”政策的思考

落实“以销定贷、以效定贷”政策的思考

     

摘要

一、当前'以销定贷、以效定贷'政策落实的现状自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各粮食购销企业的业务主要以收购和销售保护价粮食为主。与之相适应,农发行在贷款供应上一直执行'收一斤粮食,发放一斤粮款'的信贷资金供应政策。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保护价粮收购范围的缩小,有很大一部分粮食购销企业的政策性业务减少甚至完全丧失了政策性业务,面对这一情况,多数粮食购销企业和农发行一时很难适应,特别是新的信贷资金供应政策的实施,更增加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到目前为止,在如何落实'以销定贷、以效定贷'这一政策上,无论是农发行还是粮食购销企业都还处于摸索阶段。除农发行规定的'先签订销售合同,再按照合同进行收购'这一条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以外,其它都属于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一方面,由于银行发放贷款只重销售合同的审查、把关,贷款条件的单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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