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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曲周县支行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做到四个结合

         

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责任制》,人行曲周县支行按责任制要求将各项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监管部门,责任到人,按 AB 制为每家金融机构指定了专职金融监管员,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四个结合,收到明显效果。一、贯彻落实《监管责任制》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一是根据金融监管责任要求制定了《金融监管报告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金融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完善了各项具体监管操作规程,即在中心支行《金融监管操作规程》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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