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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晋恩等三人:无理阻挠环保执法触犯法律分别受刑

             

摘要

今年3月11日,繁峙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范晋恩有期徒刑7个月,范春娥、魏新民有期徒刑6个月。同月16日,执行逮捕。去年4月20日,县环保稽查队一行6人,在金山铺农牧场执行公务返回驻地途中,发现一装载着混汞尾泥的小四轮拖拉机。工作人员跟踪至铜钼选厂院内,责令司机开车到驻地省海宾馆进行处理。这时,在铜钼选厂打工的范晋恩出来阻拦,双方发生了争吵。由于司机无证驾驶,技术并不娴熟,范晋恩不幸被压伤。事件发生后,环保执法人员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拦截车辆将范送往砂河镇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两名工作人员被闻讯赶来的范家亲戚扣押,两天后,其中一名工作人员的父亲为范交纳500元住院押金后,才得以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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