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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给全市医疗机构建立不良行为档案

         

摘要

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获悉,从1月20日起,该市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凡全年不良记分超过18分的医疗机构,将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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