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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摘要

中国政府网4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通知称,方案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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