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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责“零容忍”——贵州省出台两个“办法”强化党政干部生态保护意识

         

摘要

“两个问责办法”是为了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问责成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词。4月初,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当追责的各种情形。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贵州》 |2015年第21期|42-43|共2页
  • 作者

    岳振;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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