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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实践:结构社会学抑或行动社会学?——兼评《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研究》

         

摘要

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外发性条件是个结构社会学的命题;其内生性动力是个行动社会学的命题.赵晓峰《新型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机制研究》一书,主要以黄河岸边两个新型农民合作社——先锋村合作社与蒲韩社区协会的实践作对比,认为前者由于瓦有"行政一社会/文化"结构的"嵌入式发展"导致了"村庄吸纳合作"的不良现象;后者则因带头人及其团队的特殊信任关系的自主行动,形成"社区滋养组织"的模式,走出了一条"组织再造社区"、合作"回归社会"、反哺乡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其实,现实中国及其乡村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也存在有利于农民合作的条件与环境,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其核心团队的社会行动则是动力和根据.如何走出一条以新型农民合作社为纲的"回归社会"之路,需要在结构社会学与行动社会学的辩证张力中,处理好"外发促内生"、"内引促外联"的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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