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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

         

摘要

<正> 化肥、农药、农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目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为了制止多头插手倒买倒卖,解决市场、价格混乱的状况,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务院决定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一、国家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一)国家委托商业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上述商品。专营部门

著录项

  • 来源
    《广州政报 》 |1988年第12期|15-17|共3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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