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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转发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穗府[1993]10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粤府[1993]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对有偿集资活动进行一次清理,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律暂停。市人民银行和市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在本通知发布前制定的有关有偿集资的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的情况于十二月十五日之前报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转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粤府[1993]15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立即进行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律暂停。省人民银行和省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在本通知发布前制定的有关有偿集资的文件进行清理,并于今年年底前将清理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

著录项

  • 来源
    《广州政报 》 |1994年第1期|1-2|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国务院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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