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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保护广州市第四批古树名木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1992]100号)第二十五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的规定,市政府先后于1985年、1995年和1999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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