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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环境违法,性质恶劣,企业、个人被“一案双罚”!

     

摘要

今年2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首次对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实行双罚制,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某印花厂处罚20万元,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胡某处罚5万元。在2020年“蓝天保卫战”百日冲刺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利用VOCs走航监测车对重点区域开展夜间巡查时,监测到1处点位甲苯数值超标,通过排查发现一家非法印花厂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经调查取证,该厂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且长期以“打游击”的方式逃避监管,现场污渍满地、臭味浓烈,性质非常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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