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用小麦粉不得添加任何食品辅料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用小麦粉不得添加任何食品辅料

             

摘要

为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小麦粉质量安全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发布进一步加强小麦粉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公告要求,取得'小麦粉(通用)'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在小麦粉中添加任何食品辅料。取得'小麦粉(专用)'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专用小麦粉时,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谷朊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