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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要求每县区2月底前至少有1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摘要

人社部发布《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通知》,通知要求,2018年2月底前,要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强调,严格跨省异地就医退费管理,不允许因待遇差等原因给参保人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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